安徽省监委驻淮南师范学院监察专员
办公室职责
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在学校范围内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及省委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净化学校政治生态。
2.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推动学校和二级机构的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强化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逐步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健全完善日常谈话、会议监督、专项督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
3.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监督”。加强对人、财、物决策权相对集中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的监督。
4.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嫌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调查处置;涉嫌职务犯罪的,根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省属企业和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暂行办法》(皖纪办〔2020〕32号),经与淮南市纪委监委协商一致后,交由市县纪委监委管辖,或由省纪委监委指定其他市县纪委监委管辖。
5.督促推动学校党委抓好巡视、审计、校内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加强与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协调,督促其行驶监督、管理职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6.针对监督、调查、处置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重大问题,按程序报经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高校的纪检监察室审核后,对学校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7.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监察法》,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学校党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8.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9.开展廉政建设。对学校范围内监察对象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0.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淮南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
1.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坚守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及省委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净化高校政治生态,开好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开展监督。
3.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和二级机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4.负责审查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其他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移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5.对学校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选人用人、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教师招聘、招生就业、科研经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6.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7.负责对学校及二级纪检干部的日常培训、管理和监督。
8.经省纪委批准,协助初步核实反映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的案件。
9.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
10.完成省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委办公室岗位职责
1.起草和制定校纪委各类文件和相关制度,做好文件管理和制度修订工作。
2.督促和检查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谋划和安排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
4.做好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和立案调查等工作。
5.做好校纪委各项会议和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
6.组织纪委内部的业务学习,指导学校纪检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7.做好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纪委办公室综合管理室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室是学校纪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纪委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文件文稿等,做好文件、信息及其他材料的报送工作;
2.负责文件签收流转及相关工作督办,做好部门发文及各类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含内网)、信息平台等媒体建设,及时更新纪检信息、发布新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4.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对内对外协调联络;
7.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8.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部门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负责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3.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职不力、失责失职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负责对监督检查、初步核实和审理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5.负责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政策研究;
6.负责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7.负责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管理好谈话室;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案管审理室工作职责
案管审理室是学校纪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审理校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的违法案件;
2.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
3.负责案件审理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4.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5.负责受理对违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和对违法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6.负责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和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7.负责信访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8.负责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9.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和研判;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