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24浏览次数:641

时间:2020-01-23 10: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典型问题是:

池州市石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振发违规收受名贵礼品和接受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刘振发在担任石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到私营业主李某公司和合肥市出差机会,多次收受李某所送的8条黄鹤楼“天骄圣地”香烟,折合人民币6080元。此外,刘振发还多次接受李某的邀请到其公司食堂就餐。2019年6月,刘振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六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经建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9年,经建民多次收受陈某等人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9.98万元。此外,经建明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和涉嫌犯罪问题。2019年12月,经建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宿州市萧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非煤矿山执法组原组长丁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6月,丁宇兼任县非煤矿山联合执法组组长,将执法组一辆公车的车钥匙和公务加油卡由自己保管,多次公车私用,两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及妻子私车加油,合计人民币606.53元。丁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16日,丁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滁州市明光市涧溪镇原主任科员尹兴明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尹兴明任涧溪镇主任科员期间,于2017年5月举办乔迁宴,2018年8月为其子举办升学宴,两次收受下属职工及监管对象26人礼金共计2.03万元。同时尹兴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尹兴明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款被收缴。

广德市城管局邱村分局教导员王志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6月,王志强将违规收取的停车费发放给城管分局11名工作人员,发放金额共计1.65万元。2019年11月15日,王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芜湖市三山区城管局三山中队中队长、三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徐亮违规吃喝问题。2018年10月10日,徐亮在三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整治提升工作期间,违规接受区属某国有公司宴请并饮酒。2019年10月,徐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而且违纪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上述党员触碰纪律红线,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案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春节将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各种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吃请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公款变相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私车公养,违规占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反“四风”纠“四风”,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